一、学院及项目简介
兰州大学创建于1909年,是教育部直属的全国重点综合性大学,先后入选国家“211工程”和“985工程”重点建设高校。2017年入选世界一流大学建设高校(A类)。在114年的办学历程中,学校坚守在西部、奋斗为国家,走出了在经济待发达地区创办中国特色、世界一流大学的奋进之路。
管理学院拥有公共管理和工商管理两大一级学科,公共管理和工商管理均有一级学科博士授权点,形成了“双轮驱动”的学科建设格局。学院以“培养具有全球视野、本土情怀和社会责任的卓越领导者”为使命,系统实施“文化兴院、人才强院、国际化、数字化”四大战略,经过近二十年的发展,在学科建设、人才培养、师资队伍、科学研究、社会服务、国际交流合作与国际认证等方面取得了丰硕的成果。学院通过参与高质量国际认证推动各项事业发展,2023年8月1日,正式通过了AACSB商科认证,认证期限为5年,兰州大学管理学院成为6%获得该认证的全球顶尖商学院(管理学院)之一,并成为西北第一家也是唯一一家获得AACSB、AMBA、BGA三大认证的商管学院。
兰州大学行政管理专业人才培养历史悠久,中国首批行政管理专业本科生1989年毕业于兰州大学,2006年学校获得了西北地区第一个行政管理博士点,2011年获得公共管理一级学科博士点,并自主设置了政府绩效管理二级学科博士学位授权点(国内首家),形成了以领导力与社会责任培养为主线,以提升公共管理能力为核心,以政府绩效管理、公共危机信息管理和地区治理特色研究方向支持的教育体系。兰州大学中国政府绩效管理研究中心是中国第一个政府绩效评估的专业学术机构,政府绩效评估的“甘肃模式”开创了我国第三方评价政府绩效的先河。
兰州大学公共管理硕士(MPA)是培养具有公共服务精神、领导力和社会责任的高层次公共管理人才的应用型专业硕士学位教育。兰州大学MPA项目自2004年开办以来,招生竞争力不断增强,已累计培养毕业生2000多人。兰州大学MPA教育始终立足国家需求与服务社会发展,注重不断回应时代要求,着力提升学生的创新实践能力,不断提升培养质量。经过19年的建设与发展,逐步树立了自己的品牌特色,得到社会各界的普遍认同和积极评价。2010年,在全国MPA教育第二批试办院校的教学合格评估中,兰州大学MPA项目以优异的成绩获得第三名。
二、报考条件
(一)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
(二)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品德良好,遵纪守法。
(三)身体健康状况符合国家和兰州大学规定的体检要求。
(四)考生学业水平必须符合下列三个条件之一:
大学本科毕业后有3年以上(从毕业时间到2025年入学前,下同)工作经验的人员;或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毕业学历或大学本科结业后,达到大学本科毕业同等学力并有5年以上工作经验的人员;或获得硕士、博士研究生学历或学位后有2年以上工作经验的人员。
(五)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仅招收在职定向就业人员。
三、招生计划
兰州大学公共管理硕士(专业代码:125200)专业学习方式、学制等信息如下表所示:
学习方式 | 学制(年) | 学费标准 (万元/学年) | 拟招生人数 |
全日制 | 3 | 2 | 75 |
非全日制 | 3 | 2.3 | 83 |
注:招生人数暂未确定,最终以兰州大学管理学院在复试阶段公布的招生计划为准。
四、网上报名
(一)报名要求及注意事项
1.网上报名时间为10月8日至10月25日,每天9:00-22:00。
2.考生应在规定时间登录“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浏览报考须知,并按要求进行网上报名。报名期间,考生可自行修改网上报名信息或重新填报报名信息,但每位考生只能保留一条有效报名信息。逾期不再补报,也不得修改报名信息。
五、初试与复试
所有考生均须参加教育部组织的统一考试。
(一)考试科目
英语二(满分为100分)
管理类联考综合能力(满分为200分)
(二)打印准考证时间
考生应当在考前十天左右(具体以教育部公布的时间为准),凭网报用户名和密码登录“研招网”自行下载打印《准考证》。《准考证》使用A4幅面白纸打印,正、反两面在使用期间不得涂改或书写。考生凭下载打印的《准考证》及有效居民身份证参加初试和复试。
考生报名时须签署《考生诚信考试承诺书》并遵守相关约定及要求。
(三)初试时间
12月,具体考试时间和考试地点以准考证为准。
(四)复试安排
3月中旬至4月上旬组织复试,具体时间、地点及复试录取实施细则将另行通知。
六、录取与培养
(一)录取
按照招生计划、复试录取实施细则,全面考察考生的综合素质、思想政治表现、身体健康状况,择优确定拟录取名单。
公共管理硕士(MPA)按学习方式(全日制、非全日制),分开报名,具体复试录取办法以届时公布为准。
(二)培养
学生在学校规定的学习年限内,修完教育教学计划规定的内容且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合格,完成毕业论文并通过答辩,经学校学位评定委员会审议通过后,可获得兰州大学硕士研究生毕业证书和兰州大学硕士学位证书。
七、重要说明
(一)考生报考时的报考类别原则为录取类别,报名时须审慎确定报考类别(定向就业或非定向就业),学院录取结果公示后,录取类别原则不得修改。有正式工作单位且报考类别为定向就业的在职考生,在报名前应事先征得所在单位人事部门的同意,拟录取后须与兰州大学研究生院和工作单位签订定向培养三方协议,毕业后回原单位工作。报考非定向就业的考生,拟录取后须将个人档案调入兰州大学,毕业后自主择业。考生因报考硕士研究生与所在单位产生的问题由考生自行处理,若因此造成考生不能复试或无法调取档案,无法录取、入学等,责任由考生自负。
(二)因退役大学生士兵等专项计划招生名额有限,存在部分学院、专业不能分配到招生名额的情况,请考生在报考时审慎选择。